价格管理
一、本市场蔬菜部每天成交价格为本市指导价格,通过市场信息网络公司向全国联网发布,交易价格随行就市。
二、本市场交易价格不受任何人垄断、制压,场内有专职价格监督部门进行查处。
管理规定
一、卖方客户进场商品未经登记,不得进行交易。
二、卖方客户未经业务人员同意不得在场内对商品进行加工整理。
三、卖方客户必须遵守“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规定”不得交易伪劣变质不合格商品,违者按市场质量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卖方客户进场商品一般不予转场,如因特殊原因转场必须通过市场业务人员审核,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转场。无特殊原因转场,由业务人员估算转场商品总价,按商品总价的2%收取转场费。
五、卖方货主在商品未销售完,不准向市场借款。因特殊原因可预付当日进货运费,但要办理完整手续由主管经理批准后,方可支付。
六、买方客户商品成交后未向收费处付款,一律不准提货,严禁赊账欠款。
七、严禁卖方客户和场内业务人员相互串通,玩弄价格手段制压其他客户销售,经查违规按市场交易规则处理。
八、严禁客户向业务人员支付小费和赠送物品,一经发现按场纪场规处理。
九、对蔬菜部业务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,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,在业务经营中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、违规造成损失的,经济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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